关于成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考察办法的实施通知
来源:学生管理部 加入时间:2012-03-22 09:55:14
    为鼓励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的积极性和先进性,促进成教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,现根据《党章》有关规定结合成教学院自身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察范围
      成教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、建党对象、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
二、考察时间和考察方式
       考察在考察对象的考察期满前半个月集中进行。在成教学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,由考察小组组织实施。通过个别谈话、专项调查、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和渠道,了解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,把考察结果作为学生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考察内容
    (一)政治思想标准
     大学生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信仰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思想政治标准为考察的首要标准。主要内容为:
     1、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,树立崇高的社会主义道德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。
     2、已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。
     3、在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班学习后,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一次。
    (二)学习成绩标准
     大学生党员要在学习上起到积极的模范作用,学习成绩标准为中心标准。主要内容为:
     1、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,各门课考试综合成绩居上中游(第四学期以前的党建对象应在班级前三分之一位;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;考试一旦作弊被抓,延长或取消发展资格。
     2、在考察期内应至少有一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     3、应在规定时限通过相应的专业等级考试。
    (三)工作能力标准
     大学生党员要做工作中的表率和模范,工作能力标准为重要标准。主要内容为:
     1、如果是主要学生干部(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、班长、团支书),要联系他所在的部门或班级的学习、工作、纪律等情况;如果所在的部门或班级各方面表现情况都比较差,就暂不予考虑;对其他干部也要联系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全面衡量,考虑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     2、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有为学院或班集体作出贡献的具体事实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    (四)群众基础标准
     大学生党员要不断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积极努力联系群众,群众基础标准为关键标准。主要内容为:
     1、培养联系人认可。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: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、考察,已基本符合发展条件的,可以发展。
     2、同学接受。能团结同学,有助人为乐、关心同学的具体事实;在群众座谈会中,班级同学和团组织的态度和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;参加座谈会的群众应包括同寝室成员、异性同学、班干部、普通同学等具有代表性的同学参加。
     3、教师肯定。要征求班主任、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,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,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,可以发展。
     4、团组织推荐。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。
     5、无原则性问题。在拟发展的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,没有涉及政治思想、重大违纪、动机不纯、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;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,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,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。
    (五)日常表现标准
     大学生党员要做日常生活中的典范,日常表现标准为基础标准。主要内容为:
     1、遵章守纪,纪律考核不过关,或被通报批评,延长或取消发展资格,无违纪记录。
     2、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,平时积极主动并带动大家保持寝室内务卫生清洁,注重礼节讲文明、懂纪律,无违规记录。
     3、关心同学,团结集体,热心工作,乐于助人,有奉献精神,思想素质较高。
     4、在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,表现积极,活动服务时间能达到要求的标准时间,其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的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;发展对象每季度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;预备党员每季度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。
四、考察结果的评定
    (一)从考察内容的五个标准全面评定,其中政治思想、学习成绩、工作能力、群众基础标准各占15%,日常表现标准占40%,要将日常表现标准作为重点考察的方面,做到全面考察,突出重点。
    (一)考察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    (三)考察结果将作为考察对象推优发展的重要依据,对于考察结果排名前列的考察对象将优先予以发展。
此方案自2012年3月25日起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