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18日下午,我院工业1401班张育鸣、周逸晨两位同学在校园内拾到钱包一个,内有证件若干和两千多元现金,两位同学并没有将财物占为己有,而是在第一时间把钱包交到了保安室,彰显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。随后,在保安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失主,并将钱包原物归还。值得赞扬的是两位同学做好事不留名,在保安的再三询问下才留下了自己的姓名。
在较大的现金数额面前,两位同学不起贪念,时刻坚守一名大学生基本的行为准则。他们遇事从容不慌张,处事谨慎有条理,才能使钱包顺利归还到失主手中。更难能可贵的是,他们做好事不留名,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中努力践行雷锋精神,为我们树立了先进典型,是我们学习的榜样。经决定,特在全院进行通报表扬,希望全体同学向张育鸣、周逸晨两位同学学习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,以德立行、以信立言,不断完善自我,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