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1日,我院会计1401班洪慧敏同学在出租车上拾得手机一部。下车后,她当即查询手机上的通讯录联系到失主的母亲,并约定于9月22日归还。第二天,失主委托其舅舅来校领取手机,并对洪慧敏同学拾金不昧的崇高行为表示了赞许。其舅舅当面要赠予200元以示感谢,但被洪慧敏同学婉言拒绝了。她表示,拾金不昧乃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道德品质,要时刻谨记,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她会继续践行之,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。
这件事中,洪慧敏同学诠释了当代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以个人崇高的品格魅力给我们树立了先进典型;其做好事不求回报的无私精神闪耀着人性光辉。因此,特在全院进行通报表扬,希望全体同学向洪慧敏学习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,以德立行、以信立言,不断完善自我,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