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授是成教学院教学进程中的主要环节之一,是主讲教师指导函授(业余)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,是保证教育质量的主要手段。因此,为了保证成人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,督导成教学员学好各门课程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 学员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,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各类教学活动,包括集中面授、作业、实验、考试等。
二、每学期考勤分、作业、期未考试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5%、10%、45%,考勤分不及格,取消期未考试资格。
三、面授考勤实施签到制,由班主任负责课前及课后签到,授课教师负责课间休息签到,两次签到者扣除当次考勤分一半,一次签到者时扣除当次全部考勤分。
四、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面授(或其它教学活动)时,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出具单位或有关部门证明(公章),但当次考勤分按60%计。请假未准或逾期者,当次考勤分全部扣除。
五、考勤签到必须本人真实姓名,严禁代签,如发现代签者,则与被代签学生一同扣除当次全部考勤分!
六、学生因公出或出差不在本地无法参加面授时,须在出差或公出一周前向班主任出具单位证明(公章)履行请假手续(一学期内学生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课时的1/3)。请假1~2周,由班主任批准,请假期3~5周,由成教学院学生部主任批准,请假期间考勤分按60%计算;请假5周以上,须报成教学院院长批准,请假期间考勤分按50%计算,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面授时,扣除旷课期间全部考勤分。
七、无故迟到(30分钟以上)累计3次者,扣除一次考勤分。累计3次以上者,扣除两次考勤分。
八、每学期期末考试前,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面授出勤情况,对其是否具备考试的资格进行审核,并有权建议学院对违反本规定的成教学生,视情节轻重作出缓考、停考,直至取消其学籍的处分。
九、学期面授考勤表,应保存到成教学员毕业之时,并作为对学生进行毕业鉴定的材料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