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或相关专业)毕业证书。
(4)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二、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(或相关专业)毕业证书。
(4)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三、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(含本科)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四、高级技师
(1)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