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报条件】职业指导人员
来源: 加入时间:2017-05-23 13:58:24

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,分别为:四级﹑三级、二级、一级。

----职业指导员四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2)具有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力)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----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2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力)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3)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----职业指导师二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2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3)具有硕士学历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4)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----职业指导师一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2)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3)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(4)在职业指导领域,做出特殊贡献者。